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提押任务,应当做到:
1、提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凭《提押证》执行;
2、提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要严格遵守看守所、拘留所、监狱的有关规定,核实被提押人的身份,防止错提、错押;
3、对被提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一般应戴上戒具,对老、弱、病、残可视情况处置;
4、提押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应当有女司法警察在场;
5、提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应向其宣布纪律,并责令其严格遵守;
6、办案人员讯问完毕后,应及时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还押,并向看守人员反映被押人的动态,提押票证由看守人员签字盖章后带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