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的报废年限为8年。但根据车型的不同,报废限期也有所差异,例如:
1.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报废年限为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报废年限为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报废年限为12年。
2. 公交客运汽车报废年限为13年。
3. 专用校车报废年限为15年。
4. 水泥砼罐车及牵引车报废年限为9年。
需要注意,一旦达到报废年限,车辆需强制报废。报废车辆会带来一系列的交通安全隐患,因此,车主应及时将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送至报废回收机构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同时,因私家车已经取消报废期限,所以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不会强制报废,但仍需主动进行报废处理,以避免额外的麻烦和影响安全出行。